1.實施期間: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,實習以每日8小時(8:30-17:30)為原則,實習期間需滿320小時基本時數。若無法達基本時數,請勿申請。
2.申請辦法:本校統一收件截止日為111年3月21日(一)中午12點前,請學生填妥實習申請表(含簡要實習計畫),檔名為「世新大學+科系+姓名+111大專生實習申請」,統一存為odt檔,mail至lindaiac@mail.shu.edu.tw。
3.核定公告:111年5月23日(一)公布於該館官網。
4.本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性質,故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,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,請錄取的學生務必與系所承辦校外實習秘書同仁確認投保事宜。
附件:
111年度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規劃表」(含實習者條件、實習內容和需求人數)
*為配合政府法規,檔案均為pdf檔或odt檔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