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辦理旨揭計畫,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。
二、申請辦法:
(一)由學生自行檢具申請表及自傳(詳見附件二),並檢附就讀學校指導教師推薦函,以掛號郵件寄至花蓮林區管理處育樂課(地址:花蓮市林政街 1 號),請於信封上註記:自然中心暑期實習申請。
(二)學校申請:由系所以公函檢具申請表及實習生自傳,就讀學校指導教師推薦函等資料,以掛號郵件寄至該處。請同學自行提前至少2周主動聯繫系辦進行申請。
三、實習期間:110年7月5日至8月31日。
四、實習地點:池南自然教育中心(花蓮縣壽豐鄉池南村林園路65號)。
五、實習期間提供團體保險,不提供住宿、膳食及交通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