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09年受理學生暑期社會工作實習實施計畫
108年11月8日高市社工字第10843321500號簽奉准
一、依據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學生社會工作實習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目的:協助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,培植日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,以促進社會工作教育發展。
三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(以下簡稱本局) 。
四、申請實習學生資格: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、系、組、所、學位學程三年級以上學生或研究生。
五、實習類別:暑期實習。
六、實習時間:自109年7月6日(星期一)至同年8月28日(星期五)止,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,實習週數至少八週,總時數至少需320小時。惟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得視中心開放時間調整。如遇天然災害致未上班,則不列計實習時數,須另補實習時數。
七、實習費用及保險:
(一)不收實習費用,有關實習辦理相關活動所需物品,得由本局負擔。
(二)實習期間之膳宿、交通(含外勤)自理。
(三)由學校負責實習學生之平安保險與意外險。
八、申請期限及方式: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月10日(星期五)止,備齊實習申請表、履歷自傳表(含照片)、在校成績單、實習計畫書、學校實習規章等1式2份,由本校函文至本局(受文者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(社工科))申請,不受理個人自行申請。
本校收件窗口:產學合作處lindaiac@mail.shu.edu.tw(陳’s 2236-8225 #82166)
九、各校欲至本局實習之學生請先行上本局網站: http://socbu.kcg.gov.tw/,以了解本局各單位業務,再依志願選填實習單位及順序。
十、本局於收件截止後進行書面審查,通過審查者,另函通知各申請實習之學生參加實習面談。
十一、本局負責實習業務窗口:社會工作科沈芳名社工員,聯絡電話:07-3373069。
十二、本年度實習結束前,將由各實習學生策劃舉辦實習成果發表會。
十三、109年預計招收16名學生,實習單位、名額、條件限制和實習內容如下:
109年本局業務科及社福中心招收實習生一覽表
單位 | 提供
實習 名額 |
申請資格 | 實習方式 | 實習項目 | 主要實習內容 |
老人福利科 | 1名 | 1.須具備國、台語能力。
2.須修習過老人福利相關課程。 3.須具機車駕照且自備機車。 |
1.資訊提供
2.福利行政 |
1.老人福利服務行政
2.老人活動場所及文康休閒活動參與 3.長期照顧個案管理流程系統、居家服務個案訪視 4.養護機構參訪 |
1.老人福利政策內容研讀。
2.老人活動場所認識與活動參與。 3.長期照顧個案管理流程認識及安排居服個案家訪。 4.安排機構安檢或參訪。 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身心障礙福利科 | 1名 | 1.須具備國、台語能力。
2.須具機車駕照且自備機車。 3.需修過身心障礙福利課程。 |
1.資訊提供
2.福利行政 3.機構參觀 4.個案訪視 |
1.身心障礙相關福利行政業務及提供資訊
2.個案訪視 |
1.協助臨櫃民眾申請案件並提供民眾相關資訊。
2.身心障礙評鑑新制下福利需求評估訪視。 3.機構輔導查核觀摩。 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東區綜合社福中心 | 旗山社福中心2名 | 1.須具備國、台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2、須修習社會工作基礎課程(個案、團體及社區工作)、方案設計、社會政策及立法、助人工作技巧等。 3、須具機車駕照且自備機車。 |
1.個案工作
2.轉介服務 3.資訊提供 4.危機處遇 5.家庭訪視 6.方案規劃 與執行 |
1.個案服務
2.中心行政及管理 3.方案規劃與執行 |
1.個案工作:透過電訪、面訪及家訪等方式,學習處遇經濟困難個案、毒品追蹤輔導個案、高風險家庭個案、兒少保護個案、兒少性交易及家暴個案等服務工作。實習內容依中心實際接案狀況安排。
2.瞭解本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,並協助中心經營管理,含服務台值班、電話接聽及臨櫃社福諮詢、設施設備借用與管理、社區民眾服務及環境維護與管理。 3.方案規劃與執行:參與各中心暑期活動方案之規劃執行,並實際參與活動。 |
六龜社福中心1名 | |||||
西區綜合社福中心 | 左營社福中心1名 | 1.須具備國、台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2、須修習社會工作基礎課程(個案、團體及社區工作)、方案設計、社會政策及立法、助人工作技巧等。 3、須具機車駕照且自備機車。 |
1.個案工作
2.轉介服務 3.資訊提供 4.危機處遇 5.家庭訪視 6.方案規劃 與執行 |
1.個案服務
2.中心行政及管理 3.方案規劃與執行
|
1.個案工作:透過電訪、面訪及家訪等方式,學習處遇經濟困難個案、毒品追蹤輔導個案、高風險家庭個案、兒少保護個案、兒少性交易及家暴個案等服務工作。實習內容依中心實際接案狀況安排。
2.瞭解本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,並協助中心經營管理,含服務台值班、電話接聽及臨櫃社福諮詢、設施設備借用與管理、社區民眾服務及環境維護與管理。 3.方案規劃與執行:參與各中心暑期活動方案之規劃執行,並實際參與活動。 |
三民社福中心2名 | |||||
南區綜合社福中心 | 鳳山社福中心1名 | 1.須具備國、台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2、須修習社會工作基礎課程(個案、團體及社區工作)、方案設計、社會政策及立法、助人工作技巧等。 3、須具機車駕照且自備機車。 |
1.個案工作
2.轉介服務 3.資訊提供 4.危機處遇 5.家庭訪視 6.方案規劃 與執行 |
1.個案服務
2.中心行政及管理 3.方案規劃與執行
|
1.個案工作:透過電訪、面訪及家訪等方式,學習處遇經濟困難個案、毒品追蹤輔導個案、高風險家庭個案、兒少保護個案、兒少性交易及家暴個案等服務工作。實習內容依中心實際接案狀況安排。
2.瞭解本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,並協助中心經營管理,含服務台值班、電話接聽及臨櫃社福諮詢、設施設備借用與管理、社區民眾服務及環境維護與管理。 3.方案規劃與執行:參與各中心暑期活動方案之規劃執行,並實際參與活動。 |
北區綜合社福中心 | 岡山社福中心1名 | 1. 須具備國、台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2. 須修習社會工作基礎課程(個案、團體及社區工作)、方案設計、社會政策及立法、助人工作技巧等。 3. 須具機車駕照且自備機車。 |
1.個案工作
2.轉介服務 3.資訊提供 4.危機處遇 5.家庭訪視 6.方案規劃 與執行 |
1. 個案服務
2. 中心行政及管理 3. 方案規劃與執行 |
1. 個案工作:透過電訪、面訪及家訪等方式,學習處遇經濟困難個案、毒品追蹤輔導個案、高風險家庭個案、脆弱家庭個案、老人保護案、未成年懷孕個案等服務工作。實習內容依中心實際接案狀況安排。
2.瞭解本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,並協助中心經營管理,含服務台值班、電話接聽及臨櫃社福諮詢、設施設備借用與管理、社區民眾服務及環境維護與管理。 3.方案規劃與執行:參與各中心暑期活動方案之規劃執行,並實際參與活動。 |
中區綜合社福中心 | 前鎮社福中心2名 | 1. 須具備國、台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2. 須修習社會工作基礎課程(個案、團體及社區工作)、方案設計、社會政策及立法、助人工作技巧等。 3. 須具機車駕照且自備機車。 |
1.個案工作
2.轉介服務 3.資訊提供 4.危機處遇 5.家庭訪視 6.方案規劃 與執行 |
1. 個案服務
2. 中心行政及管理 3. 方案規劃與執行 |
1.個案工作:透過電訪、面訪及家訪等方式,學習處遇經濟困難個案、毒品追蹤輔導個案、高風險家庭個案、脆弱家庭個案、老人保護案、未成年懷孕個案等服務工作。實習內容依中心實際接案狀況安排。
2.瞭解本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,並協助中心經營管理,含服務台值班、電話接聽及臨櫃社福諮詢、設施設備借用與管理、社區民眾服務及環境維護與管理。 3.方案規劃與執行:參與各中心暑期活動方案之規劃執行,並實際參與活動。 |
小港社福中心1名 | |||||
苓雅社福中心1名 | |||||
鹽埕社福中心2名 |
十四、如欲至本局附屬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、兒童福利服務中心、仁愛之家、無障礙之家、長青綜合服務中心等機關實習者,請另向該機關洽談申請實習事宜。
十五、本實施計畫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