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暑假實習
一、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提供暑期實習計畫,收件日期延後至108年4月22日截止。
二、申請對象:博物館學、藝術管理、藝術教育、休閒觀光、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(大學生及研究生)均可提出申請。
三、實習申請期間為108年7~8月,須完成至少160小時。
四、申請辦法:
(一)紙本:至108年4月22日止,將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,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候。
(二)電子檔:至108年4月22日下午5點整為止,將申請文件電子檔 e-mail 給文化局承辦人,標題請使用【申請 108 年暑期實習】○○○(申請人姓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