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】115年寒假實習機會

檔案的完善管理及透明開放,向為先進國家體現民主的指標,我國「檔案法」於民國(以下同)88年12月15日制定公布,並自91年1月1日施行,為我國檔案管理制度建立法制依據。89年3月1日,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成立「國家檔案局籌備處」,積極展開籌建組織及擘劃未來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各項業務。90年10月24日,「檔案管理局組織條例」公布施行,同年11月23日檔案管理局(以下簡稱本局)正式成立,隸屬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。102年8月21日, 總統公布「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組織法」,本局改隸國家發展委員會,更名為「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」,並於103年1月22日施行。

此外,依照「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組織法」,本局新增「文書與檔案管理資訊系統之規劃及協調推動」與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文時效管制之規劃與推動」兩項掌理事項,因應業務發展需求,本局設立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,為提供電子檔案保存技術研發與創新服務奠立基礎,並希望能妥為運用數位科技,以落實「加值典藏」與「文檔合一」之目標。

 

【115年寒假實習機會】

一、本次提供115年寒假實習機會,共計6個名額。

二、申請人可依實習課程要求及個人興趣選擇實習單元至多1項,每日實習時間以不超過8小時為度,該局不提供報酬(薪資、交通費、膳食及意外保險等補助)及住宿場所,實習期滿依規定發給實習證書。

三、申請時間: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。

四、申請方式:檢附申請表及歷年在校成績單影本(A4格式),免備文逕送該局(以郵戳、傳真或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憑)。

五、獲錄通知:該局函復本校轉知學生,並於115年1月上旬於該局網站公布錄取名單。

六、後續若因應特殊情形有延(停)辦或採取相關配套措施之需,將於該局「全球資訊網/最新消息」項下公告。

七、115年寒假實習學生需求表、申請表及實習須知,電子檔請至該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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