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高雄市立美術館辦理111年春季實習申請,作業時間如下:
(一)實習日期:自111年1月18日(二)至6月10日(五)。
(二)實習時間: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,或週二至週六。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。
(三)申請截止日:110年10月30日前(郵戳為憑)。
(四)公告錄取結果:110年11月30日前公告於該館網頁,網址:www.kmfa.gov.tw。
二、申請文件
1、實習申請書乙份。
2、就讀學校(含系所)發正式公函予該館或提供推薦函兩封(二項擇一)。
選擇正式公函者,請同學自行與所屬系上辦理實習業務之秘書同仁聯繫,並至少預留1週以上作業時間,以免影響申請時間。
3、自傳(含實習理由等,格式不拘)。
4、實習計劃書,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