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辦理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

一、為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、工作內容、組織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、制定、執行過程,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,學習政府運作機制,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,特別針對設籍花蓮縣之在學青年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。

二、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如下:

(一)設籍花蓮縣:設籍4個月以上,以113年4月1日前計算。

(二)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:

1、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。

2、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(一年級升二年級)。

3、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(四年級升五年級)。

4、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。

(三)非本計畫對象:1、大學(專)延畢生。2、應屆考上大專校院。3、應屆畢業生。4、夜校生。5、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。6、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。7、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(含中途離職),不重複錄用。

三、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、報名表件及工讀職缺,可至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下載。

洽詢電話: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(03)8225377或(03)8227171
分機390、391、396林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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