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目的
為培育國內美術館專業人才、促進各領域專業交流,本館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到館實習機會,使學生有機會與管道將在校所學理論結合館所實務經驗、發揮各專業領域專業知能,以期提升美術館實務工作能力。
二、 招募對象
國內外大專院校與本館業務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。
三、 實習期間與時數
2025年1月13日至2月16日期間內,實習時數須至少達80小時。
四、 需求名額及實習內容
共計6名。
五、 申請時間
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。
六、 申請方法
(一)申請步驟及應備文件:
國內外大專院校與本館業務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,得由個人或學校檢附下列文件於招募時間向本館申請實習。
1. 步驟一:於線上表單填寫個人資料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4d4kkY)
2. 步驟二:掛號郵寄下列資料。
(1) 填具「臺南市美術館 2024年暑假大專院校學生實習申請表」。
(2) 簽署「臺南市美術館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同意書」。
(3) 個人履歷(格式不拘)。
(4) 實習計畫(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、預定實習部門及預期成果)。
(5) 如申請人所就讀校系所須本館簽立相關同意書等資料,申請人務必於申請時一併檢附提供(無則免附)。
(二)申請資料繳交方式:
請黏貼本館制式信封封面,並以至少A4尺寸以上之信封裝袋繳交,如未裝袋與黏貼封面者,不予受理。遞送方式如下。
1. 郵寄:如採郵寄方式,請於10月16日前寄至2館(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號),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。
2.親送:如採親送方式,請於10月16日下午17:00前送至2館(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號)員工出入口中控室,逾期不候。
七、 甄選流程
(一) 書面審查:
申請人於2024年10月16日前繳交申請應備文件,本館收件後先進行書面初、複審,預計於10月底以e-mail通知審核通過者參與面試。
(二) 面試:
預計安排通過複審者於11月上旬完成面試,面試時間與方式由各實習需求部門與通過複審者接洽確認。
(三) 錄取通知:
預計11月下旬email通知錄取學生,請錄取學生於規定時間報到及參加實習。
有關實習報到與相關注意事項,請正取實習生屆時詳見email通知,並於公告後一週內前以該通知信回覆是否如期報到實習,逾期未回覆者則由備取生依序遞補。
八、 實習薪資與福利
(一) 實習生到館實習為學習性質,本館不給付薪酬及福利(包含津貼、交通、膳宿等),亦不投保勞工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、勞工退休金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等社會保險。
(二) 本館提供學生實習期間保險。
(三) 實習期間享有臺南市美術館自營商店商品消費員工折扣優惠(不含已優惠商品)及停車場免費停車。
九、 實習規範
(一) 本館將與實習生就讀學校簽署實習合約書;如實習生為自行申請實習者,實習生則須與本館簽署實習合約書。
(二) 實習生應配合各部門業務需要於例假日實習。
(三) 實習生憑本館發給之識別證進出,應隨身配戴以資識別,實習期滿應繳回。
(四)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館指定人員之指導及考核。
(五) 實習期間每次出席應確實簽到退,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,如總時數未達要求時數者,本館不開具實習證明。
(六) 實習生每週應提交實習週誌,實習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實習總報告一份,內容應含封面、出勤紀錄表、實習週誌、實習生自我評量表以及各實習部門規定相關之學習報告(各部門如無規定學習報告則免),上述內容將供作成果評核依據。於實習期間達規定時數、依時限繳交實習總報告且評核合格者,由本館核發實習證明。
(七) 實習生於本館實習,應遵守本館管理規定,所獲悉之本館於營業上、技術上之秘密,不得洩漏,實習結束後亦同。
(八) 未經本館許可,不得擅自以各種方式列印、複製、引用以及對外發表本館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。
(九) 實習生如有不當或損害館譽之行為,本館有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作適當處理。
十、 計畫異動
如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影響實習計畫執行,則將再視情況延期/取消或調整實習時數。本館保留計畫最終修改、變更、解釋及取消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官方網站及email通知。
十一、 實習聯絡人
教育推廣部 林小姐
電話:(06)221-8881 #2304
E-mail:suyinglin@tnam.museu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