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提供110年寒假短期實習,請有興趣的同學於109年11月5日前,備妥身份證件、履歷自傳、學生證影本、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及實習計畫(含實習動機、實習目的、實習地點、實習項目、實習期間、預期成果)等相關資料,由產學合作處以公函向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提出申請。
資料請統一寄至 lindaiac@mail.shu.edu.tw
信件主旨: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0年寒假短期實習_系所_姓名
一、申請資格
(一)大專院校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、文化資產、藝術教育、藝術行政、圖書館、資訊傳播、博物館等文化藝術相關科系在學學生(包括研究生)。
二、實習單位與地點
(一)營運推廣組(需求名額:2):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二0一號。
(二)臺灣音樂館(需求名額:1):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七五一號。
(三)臺灣豫劇團(需求名額:2):高雄市左營區實踐路一0二號。
實習申請表請逕自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官網下載,路徑:官網/政府資訊公開/法律、法規及行政規則/作業要點/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短期實習作業要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