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旨揭暑期實習計畫,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止。
二、申請對象:博物館學、藝術管理、藝術教育、休閒觀光、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(大學生及研究生)均可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辦法:紙本或電子檔擇一。
(一)紙本: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6日為止,將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,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候。郵寄封面請下載。
(二)電子檔: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8日(星期日)下午5點整為止,將申請文件電子檔e-mail給博物館承辦人,標題請使用【申請114年暑期實習】○○○(申請人姓名)。
(三)面談:預計於114年5月24日(六),由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,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。
(四)報到通知: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。
(五)申請文件:
(1) 實習申請書
(2) 一吋半身照片,請黏貼於申請書上。
(3) 學生證影本,請黏貼於申請書上。
四、實習期間:114年7~8月,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。
五、承辦人:臺南市立博物館 公共服務組 曾小姐 (06)2136207 / tzujung7471@gmail.com
地址:700011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52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