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美術館提供111年暑期實習機會

 臺南市美術館 2024年大專院校暑假實習生招募簡章

 

  • 目的

本館為運用專業人力與教育資源,培育美術館研究、典藏、展示、教育人才,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學生實務學習的機會。

 

  • 招募對象

國內外大專院校與本館實習需求業務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,均可向本館提出申請。

 

  • 實習期間與時數

2024年7月1日至9月1日期間,實習時數需達至少160小時。

 

  • 需求名額與實習內容

2024年暑假實習生需求共11名,詳如下表:

部門 名額 實習項目 實習內容 所需條件與背景
研究典藏部 1 研究典藏 圖書資源中心、典藏相關文件整理、活動支援、問卷調查等。 文史相關科系。
展覽企劃部 2 a-展覽策畫與實務:藝術家特展 參與藝術家特展之研究調查及資料彙整以及策展相關實務。 1.          藝術史、歷史、博物館學與社會學等文史相關科系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視覺藝術、建築及室內設計等相關科系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對於展覽及研究有深厚興趣及經驗者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有文書及美編能力者尤佳。

1 b-展覽策畫與實務:常設展 常設展規劃協助、佈展規劃及現場執行等各項實務。 博物館、視覺藝術、建築或設計相關科系。有展覽實務相關經驗尤佳。
教育推廣部 2 a-教育推廣 學習本館夏令營及教育活動規劃與執行、活動紀錄等。 科系不拘。有教育活動規劃或營隊執行經驗者,具美編或設計能力尤佳。
1 b-教育與行銷推廣 學習美術館教育推廣與門票行銷之規劃執行。 科系不拘。有創意、喜愛文化藝術、接觸人群者佳。
1 c-志工業務 學習與協助志工相關業務。 科系不拘。有社團幹部、活動辦理或志願服務等經驗尤佳。
資源開發部 2 行銷內容製作 學習本館行銷內容企劃、拍攝、執行與製作。 藝術、廣電相關科系。有影像製作相關經驗尤佳。
館本部 1 館務相關綜合業務 學習美術館綜合專業事務。 博物館學、藝術相關科系。

 

  • 申請時間

2024年4月5日前受理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但遇特殊狀況且經本館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
 

  • 申請方法
  •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:

國內外大專院校與本館業務相關科系之學生,得由個人或學校檢附下列文件於招募時間向本館申請實習:

  1. 填具「臺南市美術館 2024年暑假大專院校學生實習申請表」。
  2. 簽署「臺南市美術館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同意書」。
  3. 個人履歷(格式不拘)。
  4. 實習計畫(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、預定實習部門及預期成果)。
  5. 如申請人所就讀校系所需本館簽立相關同意書等資料,申請人應於申請時說明並檢附相關文件供本館核定使用(無則免附)。
  • 申請資料繳交方式:
  1. 郵寄:如採郵寄方式,請於4月5日前寄至2館(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號)教育推廣部林小姐收,信件主旨請註明「2024年暑假實習申請_(附註姓名及申請部門)」,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。
  2. 親送:如採親送方式者,請於4月5日下午17:00前送至2館員工出入口中控室(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6號正對面)。

 

  • 甄選流程
  • 書面審查:

申請人於2024年4月5日前繳交申請應備文件,本館收件後先進行書面初、複審,預計於4月中旬以e-mail通知審核通過者參與面試。

  • 面試:

預計安排通過複審者於5月上旬完成面試,面試時間與方式由各實習需求部門與通過複審者接洽確認。

  • 錄取通知:

預計5月下旬email通知錄取學生,請錄取學生於規定時間報到及參加實習。

有關實習報到與相關注意事項,請正取實習生屆時詳見email通知,並於公告後一週內前以該通知信回覆是否如期報到實習,逾期未回覆者則由備取生依序遞補。

 

  • 實習薪資與福利
  • 實習生到館實習為學習性質,本館不給付薪酬及福利(包含津貼、交通、膳宿等),亦不投保勞工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、勞工退休金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等社會保險。
  • 本館提供學生實習期間旅遊平安保險。
  • 實習期間享有臺南市美術館自營商店商品消費員工折扣優惠(不含已優惠商品)、停車場免費停車。

 

  • 實習規範
  • 本館將與實習生就讀學校簽署實習合約書;如實習生為自行申請實習者,實習生則須與本館簽署實習合約書。
  • 實習生應配合各部門業務需要於例假日實習。
  • 實習生憑本館發給之識別證進出,應隨身配戴以資識別,實習結束應繳回。
  •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館指定人員之指導及考核。
  • 實習期間每次出席應確實簽到退,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,如總時數未達要求時數者,本館不開具實習證明。
  • 實習生每週應提交實習週誌,實習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實習總報告一份,內容應含封面、出勤紀錄表、實習週誌、實習生自我評量表以及各實習部門規定之學習報告(各部門如無規定學習報告則免),上述內容將供作成果評核依據。於實習期間達規定時數、依時限繳交實習總報告且評核合格者,由本館核發實習證明。
  • 實習生於本館實習,應遵守本館管理規定,所獲悉之本館於營業上、技術上之秘密,不得洩漏,實習結束後亦同。
  • 未經本館許可,不得擅自以各種方式列印、複製、引用以及對外發表本館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。
  • 實習生如有不當或損害館譽之行為,本館有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作適當處理。

 

  • 計畫異動:

如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影響實習計畫執行,則將再視情況延期/取消或調整實習時數。本館保留計畫最終修改、變更、解釋及取消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官方網站及email通知。

 

  • 實習聯絡人

教育推廣部 林小姐

洽詢電話:(06)221-8881#2304/Email:suyinglin@tnam.museu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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