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臺南市109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

一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臺南市109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

二、實習期間:109年7~8月,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。

三、申請文件:

(一)實習申請書,請參閱附件二。

(二)一吋半身照片,請黏貼於申請書上。

(三)學生證影本,請黏貼於申請書上。

109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簡章

實習單位名冊暨工作說明

申請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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